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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关于组织2017年度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24

宁德师范学院关于组织2017年度

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支持我校中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造就年轻学术骨干,提高学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校级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优先支持为学校和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三、立项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院系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二)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基础名额4项,有省(部)级平台的学院推荐名额多加2项,有市(厅)级平台和研究所的学院推荐名额多加1项的标准确定。其中各学院一等资助名额按照本学院总推荐名额的30%(四舍五入)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三)各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辅部门(含继续教育学院)向科研处直接申报。

(四)各学院负责组织本院受理项目的评审,根据项目推荐数严格按照评审结果顺序进行推荐,经我校审核后给予立项。

四、研究期限和经费支持

校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我校将对立项项目予以不同等级的资助,资助额度人文社科类0.5-1万/项,科技类0.5-1.5万/项。

五、结项要求

一等资助项目: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本科学报级及以上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二等资助项目:要求在本科学报发表论文1篇。项目的所有成果均需注明“宁德师范学院青年教师专项课题(编号)”。

六、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各行政管理、教辅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报送材料包括:

1.《宁德师范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请书》、《宁德师范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请到科研处网站下载)各1份。

2.学院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函件(加盖院公章,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各学院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务必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ndsy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丽雯,电话:2965019。

附件:2017年度宁德师范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宁德师范学院

                           2017年11月24日

2017年度宁德师范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

推荐名额分配表

 

分配名额

一等资助

二等资助

教育与艺术学院

5

2

3

语言与文化学院

7

2

5

体育学院

4

1

3

经济管理学院

6

2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1

3

数理学院

5

2

3

化学与材料学院

8

2

6

生命科学学院

8

2

6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5

2

3

行政、教辅部门
  (含继续教育学院)

7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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