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师院委〔2017〕49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共青团和
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党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践行“使命、责任、追求”的校训精神,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为把我校建成具有较高水平、特色明显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高校的目标而不懈奋斗。拟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生和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类型
(一)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
十佳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学生)
三好生、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创新创业标兵、志愿服务标兵。
(三)优秀教师
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四)专项奖
三、评选名额、比例
(一)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10个,各学院推荐1-2个(名额附后)。
十佳团支部10个,由校团委十佳团支部创建活动评选产生。
(二)先进个人(学生)
1.“三好学生”占学生数4%,“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数4% ,“优秀共青团干部”占学生数1%,“优秀共青团员”占学生数1%。
2.“创新创业标兵”5-10名,每个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均可推荐1—2名。“专项奖”若干名,每个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均可推荐1名。“志愿服务标兵”5-10名,每个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均可推荐1—2名。
3.“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每个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的指导部门均可推荐1名。
4.校级学生组织可参评各系列先进个人,名额单列。
(三)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名额:“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3人、“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3人。
2.“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候选人,各学院均可申报1人。学生社团联合会可推荐“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候选人3—5名。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指导部门须于12月8日前报送所有材料。
“先进班集体、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材料报学工处教育管理科(办公楼315室)进行评审。学工处联系人:姚老师0593-2955076;
“十佳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创新创业标兵、志愿服务标兵、专项奖、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的材料送交团委办公室(办公楼322室)进行评审。团委联系人:蔡老师0593-2965565;
个人及集体的推荐材料纸质版均为一式两份。上报材料为:汇总表、推荐表、复印件材料、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其中,“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要上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入校以来学习成绩证明各一份。推荐材料电子版按类别发到团委邮箱ndsytw@126.com或学工处邮箱ndsyxgc@126.com。各学院应注意材料上报要求,上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五、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单位同志组成。
六、其它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党委应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和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评选。经审核,不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附件:1.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各二级学院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3.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相关表格
中共宁德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1
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条件
(一)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二)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2016—2017学年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三)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四)能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班级和宿舍卫生;全体同学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无恶意欠费及其他不诚信行为。
先进个人条件
一、三好学生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宁德师院 “使命、责任、追求”的校训精神。学年内无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秀,2016—2017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无不及格现象。2016—2017学年非专业素质学分排名在前20%。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化科技活动和公益劳动,集体观念强。
(五)所在宿舍获得学院及以上“文明宿舍”。
(六)无恶意欠费及其他不诚信行为。
(七)同等条件下,发表论文或参加活动获奖者优先。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宁德师院 “使命、责任、追求”的校训精神。学年内无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三)2016—2017学年,无不及格现象,非专业素质学分排名在前30%。
(四)所在宿舍获得学院及以上“文明宿舍”。
(五)担任学生干部至少一学年。(学生干部是指:校学生会干部、校职能部门直接指导的正式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2016—2017学年定级均为优的寝室的寝室长。)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公道正派,积极践行宁德师院 “使命、责任、追求”的校训精神。学年内无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三)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五)2016—2017学年,无不及格现象,非专业素质学分排名在前30%。
(六)所在宿舍获得学院及以上“文明宿舍”。
(七)担任共青团干部至少一学年。共青团干部是指校团委委员、院团委委员、团支部委员、校学生会干部、院学生会干部、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
四、优秀共青团员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宁德师院 “使命、责任、追求”的校训精神。学年内无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三)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四)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五)所在宿舍获得学院及以上“文明宿舍”。
(六)2016—2017学年,无不及格现象,非专业素质学分排名在前50%。
五、十佳大学生
(一)参照“三好学生条件”。
(二)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科目,曾获校级以上表彰(不含校级)。
(三)个人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个人事迹突出可以是以下一项或多项:一是学业突出;二是学术科技突出;三是创新创业突出;四是见义勇为;五是团学干部工作突出)
六、志愿服务标兵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在福建志愿行官网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
(三)热爱志愿者工作,长期从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四)2016-2017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0学时。(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一天按8学时计算);
(五)志愿服务事迹突出,是志愿服务精神的模范实践者;
(六)受各级各部门表彰的优秀志愿者优先考虑。
七、创新创业标兵
达到以下条件一项者,创新创业事迹突出者,可申报。
(一)积极参加各项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二)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三)参与创业实践,事迹突出。
(四)在校级及以上创业创新竞赛活动中获奖或拥有专利。
(五)在2016-2017学年有发表论文者优先。
八、专项奖
具备以下一种情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以孝为先、尊敬师长等美德。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根据情节类型,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九、优秀指导教师
(一)“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
指导“挑战杯”等创新与创业类活动,且所指导的队伍取得良好的成绩。
(二)“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现校社联注册的社团指导老师,且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发展、社团运作,扩大社团影响力,并取得良好成绩效。
附件2
2016—2017学年各二级学院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学生数 |
先进班集体(差额,总量不超过10个) |
三好学生(4%) |
优秀团员(1%) |
优秀团干(1%) |
优秀学干(4%) |
教育与艺术学院 |
798 |
2 |
32 |
8 |
8 |
32 |
生命科学学院 |
520 |
1 |
21 |
5 |
5 |
21 |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
1118 |
2 |
45 |
11 |
11 |
45 |
语言与文化学院 |
817 |
2 |
33 |
8 |
8 |
33 |
体育学院 |
251 |
1 |
10 |
3 |
3 |
10 |
数理学院 |
461 |
1 |
18 |
5 |
5 |
18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455 |
1 |
18 |
5 |
5 |
18 |
经济管理学院 |
780 |
2 |
31 |
8 |
8 |
3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0 |
1 |
3 |
1 |
1 |
3 |
总计 |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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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数据不含校级学生组织名额
附件3
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
类别:
十佳大学生 |
|
三好生 |
|
优秀学干 |
|
优秀团干 |
|
优秀团员 |
|
专项奖 |
|
志愿服务标兵 |
|
创新创业标兵 |
|
学院 专业 班级 宿舍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入团(党)时间 |
|
籍贯 |
|
民族 |
|
担任职务 |
|
主 要 表 现 |
(可另附纸,本栏请简要概括,500字以内。) |
获 奖 情 况 |
|
学习成绩 |
学年平均成绩绩点 |
|
居专业名次和比例 |
第 名,前 % |
学年非专业素质学分 |
|
居专业名次和比例 |
第 名,前 % |
获奖学金情况 |
|
是否违纪 |
|
院团委意见 |
院党委意见 |
学校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签章) 年 月 日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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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所推荐栏目只打“√”2.此表一式二份
宁德师范学院优秀指导教师审批表
类别:
系(部门):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入团(党)时间 |
|
籍贯 |
|
民族 |
|
担任职务 |
|
主 要 表 现 |
(本栏请简要概括,200字以内。可另附纸,2000字以内) |
获 奖 情 况 |
|
院(部门)团委意见 |
院党委意见 |
学校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签章) 年 月 日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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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所推荐栏目只打“√”2.此表一式二份。
2016-2017学年宁德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汇总表
单位(签章) 团委书记签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籍贯 |
现任 职务 |
主要事迹 (150字以内) |
所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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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请用Excel制作,此表一式两份
2016-2017学年宁德师范学院团学系统先进个人花名册
单位(签章) 团委书记签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
姓名 |
性 别 |
党(团) 员 |
出生 年月 |
班级 |
三好生 |
优秀 学干 |
优秀 团干 |
优秀 团员 |
专项奖 |
创新创业标兵 |
志愿服务标兵 |
学业 成绩(名/人) |
非专业素质学分(名/人) |
获奖学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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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校级先进个人栏目只打“√”;2.此表请用Excel制作,此表一式两份

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