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首页 >> 经管快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宁师院委〔2017〕49号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红头版)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21

 

中共宁德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宁师院委〔2017〕49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共青团和

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党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践行“使命、责任、追求”的校训精神,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为把我校建成具有较高水平、特色明显的应用型地方本科高的目标而不懈奋斗。拟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生和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类型

(一)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

十佳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学生)

   三好生、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创新创业标兵、志愿服务标兵。

(三)优秀教师

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四)专项奖

三、评选名额、比例

(一)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10个,各学院推荐1-2个(名额附后)。

十佳团支部10个,由校团委十佳团支部创建活动评选产生。

(二)先进个人(学生)

1.“三好学生”占学生数4%,“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数4% ,“优秀共青团干部”占学生数1%,“优秀共青团员”占学生数1%。

2.“创新创业标兵”5-10名,每个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均可推荐1—2名。“专项奖”若干名,每个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均可推荐1名。“志愿服务标兵”5-10名,每个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均可推荐1—2名。

3.“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每个二级学院、校级学生组织的指导部门均可推荐1名。

4.校级学生组织可参评各系列先进个人,名额单列。

(三)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名额:“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3人、“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3人。

2.“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候选人,各学院均可申报1人。学生社团联合会可推荐“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候选人3—5名。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各校级学生组织指导部门须于128前报送所有材料。

“先进班集体、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材料报学工处教育管理科(办公楼315室)进行评审。学工处联系人:姚老师0593-2955076;

“十佳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创新创业标兵、志愿服务标兵、专项奖、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的材料送交团委办公室(办公楼322室)进行评审。团委联系人:蔡老师0593-2965565;

个人及集体的推荐材料纸质版均为一式两份。上报材料为:汇总表、推荐表、复印件材料、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其中,“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要上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入校以来学习成绩证明各一份。推荐材料电子版按类别发到团委邮箱ndsytw@126.com或学工处邮箱ndsyxgc@126.com。各学院应注意材料上报要求,上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五、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单位同志组成。

六、其它注意事项

二级学院党委应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和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评选。经审核,不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附件:1.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各二级学院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3.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相关表格

                       中共宁德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1

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条件

(一)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二)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2016—2017学年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三)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四)能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班级和宿舍卫生;全体同学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无恶意欠费及其他不诚信行为。

先进个人条件

三好学生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宁德师院 “使命、责任、追求”的校训精神。学年内无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秀,2016—2017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无不及格现象。2016—2017学年非专业素质学分排名在前20%。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化科技活动和公益劳动,集体观念强。

(五)所在宿舍获得学院及以上“文明宿舍”。

(六)无恶意欠费及其他不诚信行为。

(七)同等条件下,发表论文或参加活动获奖者优先。

优秀学生干部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宁德师院 “使命、责任、追求”的校训精神。学年内无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三)2016—2017学年,无不及格现象,非专业素质学分排名在前30%。

(四)所在宿舍获得学院及以上“文明宿舍”。

(五)担任学生干部至少一学年。(学生干部是指:校学生会干部、校职能部门直接指导的正式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2016—2017学年定级均为优的寝室的寝室长。)

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公道正派,积极践行宁德师院 “使命、责任、追求”的校训精神。学年内无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三)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五)2016—2017学年,无不及格现象,非专业素质学分排名在前30%。

(六)所在宿舍获得学院及以上“文明宿舍”。

(七)担任共青团干部至少一学年。共青团干部是指校团委委员、院团委委员、团支部委员、校学生会干部、院学生会干部、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宁德师院 “使命、责任、追求”的校训精神。学年内无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三)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四)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五)所在宿舍获得学院及以上“文明宿舍”。

(六)2016—2017学年,无不及格现象,非专业素质学分排名在前50%。

十佳大学生

(一)参照“三好学生条件”。

(二)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科目,曾获校级以上表彰(不含校级)。

(三)个人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个人事迹突出可以是以下一项或多项:一是学业突出;二是学术科技突出;三是创新创业突出;四是见义勇为;五是团学干部工作突出)

志愿服务标兵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在福建志愿行官网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

(三)热爱志愿者工作,长期从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四)2016-2017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0学时。(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一天按8学时计算);

(五)志愿服务事迹突出,是志愿服务精神的模范实践者;

(六)受各级各部门表彰的优秀志愿者优先考虑。

七、创新创业标兵

达到以下条件一项者,创新创业事迹突出者,可申报。

(一)积极参加各项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二)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三)参与创业实践,事迹突出

(四)在校级及以上创业创新竞赛活动中获奖或拥有专利。

(五)在2016-2017学年有发表论文者优先

八、专项奖

具备以下一种情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以孝为先、尊敬师长等美德。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根据情节类型,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九、优秀指导教师

(一)“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

指导“挑战杯”等创新与创业类活动,且所指导的队伍取得良好的成绩。

(二)“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现校社联注册的社团指导老师,且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发展、社团运作,扩大社团影响力,并取得良好成绩效。

附件2

2016—2017学年各二级学院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

学生数

先进班集体(差额,总量不超过10个)

三好学生(4%)

优秀团员(1%)

优秀团干(1%)

优秀学干(4%)

教育与艺术学院

798

2

32

8

8

32

生命科学学院

520

1

21

5

5

21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1118

2

45

11

11

45

语言与文化学院

817

2

33

8

8

33

体育学院

251

1

10

3

3

10

数理学院

461

1

18

5

5

18

化学与材料学院

455

1

18

5

5

18

经济管理学院

780

2

31

8

8

31

马克思主义学院

80

1

3

1

1

3

总计

13

备注:以上数据不含校级学生组织名额

附件3

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

类别:

十佳大学生

 

三好生

优秀学干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

专项奖

志愿服务标兵

创新创业标兵

      学院        专业         班级       宿舍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团(党)时间

籍贯

民族

担任职务

主 要 表 现

(可另附纸,本栏请简要概括,500字以内。)

获 奖 情 况

学习成绩

学年平均成绩绩点

居专业名次和比例

第   名,前   %

学年非专业素质学分

居专业名次和比例

第   名,前     %

获奖学金情况

是否违纪

院团委意见

院党委意见

学校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1.在所推荐栏目只打“√”2.此表一式二份

宁德师范学院优秀指导教师审批表

类别:

创新与创业活动

优秀指导老师

学生社团

优秀指导老师

             

系(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团(党)时间

籍贯

民族

担任职务

要   表   现

(本栏请简要概括,200字以内。可另附纸,2000字以内)

院(部门)团委意见

院党委意见

学校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1.在所推荐栏目只打“√”2.此表一式二份。


 

2016-2017学年宁德师范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汇总表

单位(签章)                    团委书记签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学院

姓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出生

年月

民族

籍贯

现任

职务

主要事迹

150字以内)

所获荣誉

说明:此表请用Excel制作,此表一式两份

2016-2017学年宁德师范学院团学系统先进个人花名册

单位(签章)                      团委书记签章:                                                填表时间:            

姓名

()

出生

年月

班级

三好生

优秀

学干

优秀

团干

优秀

团员

专项奖

创新创业标兵

志愿服务标兵

学业

成绩(名/人)

非专业素质学分(名/人)

获奖学金情况

说明:1.校级先进个人栏目只打“√”;2.此表请用Excel制作,此表一式两份


 


 

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印发

版权所有 宁德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17) 本站访问次数: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35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