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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践基地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实训守则

作者:     文章来源:宁德师范学院旅游系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10-23

一、学生应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进入实训室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实训前,学生必须熟悉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要求、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并接受指导教师的提问与检查。

三、进入实训室应服从教师和实训人员的指导,在指定位置做实训,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闹、不得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其它杂物。不得将与实训无关的物品带入实训室,不得将实训室物品带出实训室,违者按情节作相应的处理。

四、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实训。按照实训要求做好准备,对所用设备和物品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启动设备。要精心使用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者,按相关规定赔偿。

五、实训过程中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训,并立即报告指导教师进行处理。

六、所有实训数据都要如实记录在专用实训记录纸或记录本上,不得随意杜撰和拼凑数据。要认真保存记录,不得随意乱丢。

七、实训结束后,将所用物品归放原处,将实训场地周围环境整理干净,关闭水、电开关,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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