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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研究所

宁德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研究所章程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所名称:旅游研究所。英文译名为:Institute of Tourism Research,简称IOTR

第二条 研究所性质:旅游研究所是培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高层次人才、开展旅游管理和旅游管理科学研究政策咨询的实体性机构研究所依托经济管理学院,隶属宁德师范学院

第三条 研究所宗旨:旅游研究所依托宁德师范学院多学科基础,立足闽东区位优势,以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为基点,以推进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地方经济与旅游产业发展为目标,加强与省内外学术界、政府机构和实业界的沟通与合作,以服务地方旅游产业发展、打造政府智库、业界智囊、学术研究高地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研究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第五条 研究所成员以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为主,并不断充实院内外专业资源,合作承担各级社会服务项目和课题研究工作。

第六条  研究所成员定期召开学术交流会与项目讨论会,研讨研究所工作。

第三章 主要职能和运行机制

第七条  研究所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致力于旅游前沿理论及热点问题探索,服务旅游管理学科研究和学科建设。

(二)承担与旅游行业及相关专业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关键技术与行业发展政策研究、规划标准编制,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三)承担旅游领域的技术咨询和规划设计服务,包括旅游资源调查、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目的地发展战略规划、旅游企业管理咨询等。

(四)承担旅游类的专项规划,包括旅游规划与策划、旅游景区规划与设计及乡村社区营造与设计等

(五)研究应用型本科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的办学理念、旅游人才成长的规律、专业设置与学科教学的规律,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支撑。

第八条 研究所采用项目工作制,结合各成员研究志趣、学术专长与项目资源,组织、推进研究所成员开展团队合作研究与项目合作。

第九条 研究所日常事务管理由所长负责。

第四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十条 研究所经费主要来源于专项经费、科研经费等。

第十 研究所的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十 研究所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接受国家和学校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章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宁德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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