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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第八届“科技活动月”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03

关于做好宁德师范学院第八届“科技活动月”准备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弘扬科技精神,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推进科技创新和学术进步,不断提升我校科研水平与服务宁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高学校在区域发展中的影响力。学校决定举办宁德师范学院第八届“科技活动月”。请各单位积极参与,认真策划,做好本届“科技活动月”准备工作。

一、时间:11月20-12月20日

二、主办单位:宁德师范学院科研处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主题:不忘初心  创新驱动  科技强校

四、地点:宁德师范学院新校区

五、主要内容:

(一).举办宁德师范学院第八届“科技活动月”启动仪式

(二).召开宁德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年会

(三).举办第二届宁德师范学院科技成果推介会

拟展示我校近三年以来的发明专利30件,有转化趋向的实用新型专利20件,合计50件,要求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经管学院按附件4(模板)要求,提交本学院的所有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含文字说明和图片资料),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可提交现有实用新型专利,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经管学院各提交15个实用新型专利,用于成果展示材料的印刷。要求各二级学院,联系1-3家企业或单位参加会议,有签署项目对接或合作意向书的,需提交合同文本电子版。以上材料必须在2017年11月10日前提交。

(四).专家服务地方系列活动。

要求每个二级学院上报1-2项技术服务、推广成果或项目,科研处在认真遴选上报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协调安排具体的服务地方活动。拟开展重点服务地方为霞浦县。要求该材料在2017年11月10前上报到科研处。

(五).举办系列学术讲座

   科研处负责组织8场学术讲座;各二级学院负责邀请校外专家做3场讲座或学术报告。学术报告或讲座的主讲人需具有教授以上职称;此外,各二级学院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必须做一场讲座。《第八届科技活动月学术讲座计划表》和《宁德师范学院学术报告申请表》(科技类讲座)上报科研处,《宁德师范学院学术报告申请表》(哲社类讲座)上报宣传部。《宁德师范学院学术报告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完整,时间、地点须准确,经费预算应详细合理,讲座经费执行《宁德师范学院学术报告管理办法》。

(六).举办学生科技活动

每个二级学院负责落实上报2-3场学生科技活动或竞赛。科技类的活动每场科研处资助5000元,社科类的活动每场资助3000元,上报的活动经科研处审核后确定。届时科研处将组织举办学生科技活动专场。项目申报须在2017年11月7日前上报科研处。

(七).评选2016年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以上上报纸质材料均需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 ndsykyc@126.com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爱国  联系电话:2965018

联系邮箱:ndsykyc@126.com

附件1:第六届“科技活动月”学术讲座汇总表

附件2:宁德师范学院学术报告申请表

附件3:第六届“科技活动月”服务宁德活动计划表

附件4:

                                    科研处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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