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我校科技的统筹发展,提前储备一批内容精、质量高、竞争力强的高层次科研项目,扎实做好前期研究,增强申报项目的竞争力,奠定国家基金、教育部项目等重大招标项目的申报基础。即日起开始组织申报2017年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2017年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执行期两年(2017年11月—2019年11月),资助自然科学类项目和社会科学类项目各10-20项,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项目经费分两批下达,项目立项后下达第一笔经费(自然科学类2.5万元,社会科学类1.5万元),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下达剩余经费。
培育计划项目负责人在培育期间应深入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升丰富项目论证内容,提升项目论证质量,并根据项目培育目标,在培育期内每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在职称聘任中,在同等条件下,对培育期内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予以优先聘任。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已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作为负责人申报本项目。
1、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青年项目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含)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含)出生]。
(4)未在2016年、2017年两年连续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2、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面上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面上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A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且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B类(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在2016年、2017年两年连续申请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
(二)项目不另设申报指南,由申请者参照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教育学和艺术学两个学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选题范围,自拟选题申报。
附件1-1: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选题范围;
附件1-2: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选题范围;
附件1-3:2017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选题范围
(三)项目实行团队申报制度。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期最多参与2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三、项目结项管理
1、培育期内项目负责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该项目可直接认定为结项。
2、培育期满仍未获准国家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单独标注本项目名称及编号的SCI(自然科学类)或CSSCI(社会科学类)收录来源期刊论文1篇。
四、项目经费管理
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按照《宁德师范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宁师院〔2016〕128号)和《宁德师范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宁师院〔2016〕129号)执行。结余经费按照《宁德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宁师院〔2016〕36号)执行。
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1、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书。社会科学类统一填写《2017年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社会科学类)申请书》(附件2-1),自然科学类填写《2017年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自然科学类)申请书》(附件2-2),经学院推选后按要求报送。
2、科研处组织相关学科的校外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并经公示后立项。
五、申报时间
各学院应于11月15日前将培育计划申报书及学院推荐函上报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dsykyc@126.com 。
宁德师范学院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1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选题范围


附件1-2
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选题范围
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中所列的23个学科及教育学、艺术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
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见《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链接:
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1216/c220863-28956126.html)
2、《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链接:
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7/0106/c219469-29004364.html)
3、《201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见《201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附件,链接:
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7/0106/c221260-29004916.html)
附件1-3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选题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附件2-1
2017年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
(社会科学类)
申 请 书
学 科 分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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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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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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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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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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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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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负责人承诺:
我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所有表格均可加行加页,排版清晰。
二、封面上方两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数据表》的填写和录入请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课题论证》活页与《申请书》中“表二.课题设计论证”内容略有不同,请参阅表内具体说明。
五、《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填 写 《数 据 表》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数据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职称或没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填写表五推荐人意见栏。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关 键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 “重点项目” 填“A”,选“一般项目” 填“B”,选“青年项目”填“C”等。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
所在省市——按代码表规定填写。地方军队院校不按属地填写,一律填写“军队系统”。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数技经所”或“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为“北京市委党校”等。
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课题组成员——必须是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人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多选。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申请数额可参考本年度申报公告。
一、数据表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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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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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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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般项目 B. 青年项目A类 C.青年项目B类 |
学科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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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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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 D.其他研究 |
课题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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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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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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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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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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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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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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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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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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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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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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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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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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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省 市(县) 街(路) 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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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成员 |
姓名 |
出生年月 |
专业 职称 |
学位 |
工作单位 |
研究专长 |
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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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推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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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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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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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推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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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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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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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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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专著B.译著C.论文集D.研究报告E.工具书F.电脑软件G.其他 |
字数 (千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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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费(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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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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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题设计论证
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除“研究基础”填在表三外,本表内容与《活页》内容一致。 1. [选题依据]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等。 3.[思路方法]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 4.[创新之处] 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5.[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6.[参考文献] 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 |
三、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
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1.[学术简历] 课题负责人的主要学术简历、学术兼职,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贡献等。 2.[研究基础] 课题负责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等。 3.[承担项目] 负责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4.[与已承担项目或博士论文的关系] 凡以各级各类项目或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阐明已承担项目或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5.[条件保障] 完成本课题研究的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等科研条件。 |
说明: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名称、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活页中不能填写的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要在本表中加以注明。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
四、经费概算
序号 |
经费开支科目 |
金额(万元) |
序号 |
经费开支科目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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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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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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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据采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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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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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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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印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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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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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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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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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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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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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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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 费预算 |
年份 |
年 |
年 |
年 |
年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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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费开支科目参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五、推荐人意见
推荐人须认真负责地介绍课题负责人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态度和科研条件,说明该课题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能性,并承担信誉保证。 |
第一推荐人签字: 年 月 日 |
第二推荐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符合申报资格的申请人不填写此表。本表须推荐者本人签字或盖章有效。
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七、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的审核意见;是否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其他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八、评审意见
学科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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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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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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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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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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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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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资助金额 |
主审专家意见 |
万元 |
学科评审组意见 |
万元 |
主 审 专 家 意见 |
1.立项依据;2.改进建议。 主审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学科组意见 |
学科组召集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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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2017年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
(自然科学类)
申 请 书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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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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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面上项目B.青年项目 |
研究期限 |
年 月—— 年 月 |
课题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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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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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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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
专业职称 |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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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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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成员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学位 |
工作单位名称 |
每年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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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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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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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费(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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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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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000-8000字): |
提纲: 1.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2.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
(二)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 |
提纲: 1.研究基础(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工作条件(包括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包括利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基地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3.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要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4.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对申请人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加以详细说明。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限500字)和相关成果的详细目录)。 |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提纲: 1.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申请或参与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上述人员在该项目中是申请人还是参与者,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与正在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正在承担项目的批准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起止年月,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4. 其他。 |